2010年9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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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关于劳动用工的咨询
90  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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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nbspIP:58.213.36.185
2010-05-28 19:30:15
心情郁闷
南京市街道下属的社区工作者是否属于公益性岗位?我(今年35岁,女)是2006年经过公开招聘到南京市白下区一街道做社区工作的,目前已经在此连续工作四年,现合同期未满,街道要辞退我,说我的岗位是公益性岗位,没有经济补偿。理由是根据08年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12条。区劳动部门仲裁也认为是公益性岗位。请问我有理由去法院上诉吗?谢谢!
葛律师回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据此,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但你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
 主题∶公司股权
89  条留言
 &nbspIP:117.88.94.156
2010-05-27 17:33:46
我公司有几个小股东,在公司外独自做着与公司相同的业务,损害公司利益。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维护公司利益?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让他们退出股东身份?
葛律师回复: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公司可以起诉几个小股东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退出股东身份不好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无法可依。
 主题∶询问
88  条留言
jeff12160@yahoo.com.cn
 &nbspIP:218.246.182.49
2010-05-26 15:28:36
daniel
葛律师: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是原告,被告拒不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法院还说让我领法院的人找被告!送达判决书跟原告有关系吗?我有这项义务吗?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葛律师回复:你没有领法院的人找被告签收判决书这项义务,法院的送达方式是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的,不可能送达不了判决书。你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的领导反映,让审判员自己送达判决书。
 主题∶乡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
83  条留言
江苏 &nbspIP:210.13.89.115
2009-12-28 18:23:23
施施
葛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在乡村道路上行走时被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摩托车)撞了一下,导致颅内出血,现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治疗后,颅内出血基本吸收,但是脑水肿还存在,目前头晕、头痛、还可能出现癫痫(医嘱)。因肇事方在当地交警队动用一些关系,交警队告诉我们可能《交通事故认定书》结果会是“无法认定”。 我想咨询一下: 1.交警可以对乡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出“无法认定”的结果吗?况且在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机动车撞行人)? 2.交警队需要我们提供所有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在认定书还没有下的情况下),我想提供复印件,他们都不同意(因为我们在上海,单据都在上海,怕邮寄时丢失),我可以要求出具复印件吗? 3.如果出现“无法认定”的结果,我们可以向法院直接上诉吗?像这样的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对方全责)有多少?因为我咨询了一下江苏这里的律师,他们说如果在乡村道路上(没有斑马线和交通信号灯)出现机动车撞行人的情况,认定书又是“无法认定”,原则上应该是机动车全责,还说有这个规定的,可是我没有找到,是这样的吗? 4.像这样的案件,如果上诉的话,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5.像我妈妈目前这样的康复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吗?大概可以评几级呢? 非常感谢您的时间,希望没有太打扰您,看到您的回复后我会打电话给您,非常感谢!
葛律师回复: 1.交警可以对乡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出“无法认定”的结果,但基本事实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清楚. 2.交警队需要你们提供所有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3.如果出现“无法认定”的结果,你们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责任由法院来认定,机动车全责的可能性大.4.像这样的案件,如果起诉的话,大概需要3个月.需要做伤残鉴定时间就要长一些.伤残鉴定结果要向法医咨询.
 主题∶交通事故赔偿
70  条留言
 &nbspIP:222.190.123.234
2009-12-12 09:03:33
小梅
我父亲被一辆小面包撞了,手骨断了~尾骨也有裂痕,我想请教下葛律师我应该向肇事人提出那些赔偿款项
葛律师回复: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主题∶交通事故
67  条留言
banshuchen@163.com
山东 &nbspIP:124.130.0.10
2009-11-21 20:37:45
李勇
我是一名司机,开一辆轿车行驶在农村路上,由北往南正常行驶,当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我的车基本上穿过路面,这时一辆三轮车由西往东驶来,撞到了我的右侧后轮上,三轮车侧翻,乘坐在上面的一农村妇女从车上摔下,我及时地拨打了120进行救护,当时由于我喝了点酒,我的哥们在报案时用上了别人的名字,后来被交警查出,我被刑拘,请问,我构成了什么罪?
葛律师回复:你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农村妇女从车上摔下后的伤情和事故认定责任,你可以再详细的介绍一下,我会再给你答复。
 主题∶想咨询下因为家庭冷暴力怎么离婚?
61  条留言
dycker0101@hotmail.com
江苏南京 &nbspIP:222.94.223.128
2009-06-30 02:59:15
很受伤
我和现在的老公属于闪婚,结婚之后就要了小孩,宝宝现在一岁。现在他母亲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加上本来就没有感情,生活的很痛苦,我想离婚了。所以现在就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怎么离比较好,我了解到好像有协议和申诉二种,我觉得协议不太可能,他不会放过我的!申诉的话,能以家庭暴力的名义来提出吗?会不会被驳回?还有就是现在住的房子是他结婚以前买的,并且我的工作也很不稳定,这种情况下 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会很难吗?烦请葛律师解惑, 谢谢.
葛律师回复: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法定理由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若你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话,应举证证明你丈夫对你实施了家庭暴力。关于孩子归属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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