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6日凌晨南京普降大雪,被告租赁厂房的屋顶开始积雪。同年1月27日大雪天气持续,当日下午2:50左右,原告方总经理及另三名员工在新生产车间内检查设备。突然屋顶发出巨大响声,该四人立即冲出车间,随即整个车间屋顶瞬间被积雪全部压塌,车间装修、设备、配套设施尽数毁损,造成原告经济损失2847879元。2008年2月2日原告将被告房东告上法庭,详情见本网“葛律师房产合同咨询”栏目中有关报道。 [标题/南京房产律师:积雪压塌房屋 承租人将房东告上法庭--江苏律师、南京律师、南京葛勇武律师、南京知名律师、江苏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