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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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神容易送神难--<江苏律师、南京律师、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江苏行知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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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3

        地点:玄武区法院

  邹先生,男,30岁左右,在桥北一带开黑车营生。

  年初,邹开面包车在车站附近拉客,被客管稽查大队逮个正着,车被扣。邹不想交罚款,找王某帮忙找关系。

  王是涟水人,40岁左右,在南京混了好多年,虽没正经工作,但据说很有能耐。邹跟王算得上是朋友。

  王一口答应,拍胸脯表示,肯定能把车弄出来。邹感激不尽,承诺事后一定答谢。

  等了几十天,一点消息没有,邹心急如焚——就快到春节了,正是拉客旺季。催了好几次,王光是嘴上逞能,却没行动。邹感觉不靠谱,不指望他了。找到王,塞了几包烟,委婉表示暂时不需要帮忙。

  王很恼火,一方面感觉自己被轻视,另一方面,“答谢”泡汤了。他跟一起混的南某、孙某等人说起此事,后者“义愤填膺”,都说这口气不能不出。

  今年1月20日,这伙人将邹约到饭店,边喝酒边提醒邹:王为了帮你取车花了不少钱,你得意思意思。邹原指望一顿饭能糊弄过去,谁知对方开口要5000元。不给,就拳头、啤酒瓶伺候。邹不堪打,只好答应。

  事没办成,倒花一大笔钱消灾。邹只得咽下苦果,乖乖交了罚款将车取回。

  谁知事情还没结束。几十天后,这伙人感觉钱要少了,又找邹敲诈了1000多元。

  邹不堪其扰,报警。

  前不久,王某、南某等四人因敲诈勒索被判缓刑。庭审中有个有意思的细节,王说,他为了帮邹,真的花了一些钱。法官问花了多少,他说几十块。

  【我一亲戚开饭店,老碰到小混混敲竹杠,他烦不胜烦,请了个大混混来摆平,结果小混混走了,大混混却常来,最好只好报警。实践证明,混混是不能惹的,因为——请神容易送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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